≈≈工业富联60113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4) [2024-12-04]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84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 万元~3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24.69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1%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98.5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2.05 元/股~22.55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 亿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33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 案》(公告编号:2024-05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246,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回购最高价格人 民币 22.5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22.0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85,408.00 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2024-11-16]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83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积极围绕主营业务、研发投入、投资者回报、投资者沟通、公司治理及 ESG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深化加强主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高端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业务包含云计算、通信网络及移动网络设备、工业互联网。2024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 AI 技术为发展核心的智能制造发展方向,持续驱动 AI 产品技术革新,直面挑战,抓紧机遇。 公司始终坚持“深耕中国,布局全球”的经营策略,与客户紧密合作,持续扩大全球产能布局,不断建立本土化的运营团队和人才梯队;不断拓展创新业务,以数据、算力、模型为基础,结合高速网络,持续推进生成式 AI 相关业务的增长,具体体现在:以高端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夯实端、网、云、半导体与新能源车领域的核心业务;以新能源、新算力作为创新业务方向,加强在 AI+机器人、光伏储能和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技术开发与投资,持续推进自动化、数字化、机器人化和智能化的四化技术和业务发展;加强 AI 基础设施产品技术,AI 数据中心、高速交换机、GPU、AI服务器、先进液冷散热技术等方面的产品优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携手全球顶尖客户,坚定地将 AI 技术作为战略发展重点,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凭借先进的 AI 技术及产品,科学的生产布局和强大的供应链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及研发资源投入 公司在数字经济核心技术方面深入布局,创新实力持续增强。截至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拥有有效申请及授权专利 6,914 件,较去年增长 4.6%,专利布局遍及全球 19个国家和地区。新增授权方面,公司在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现代通讯、机器人等技术领域授权专利占 2024 年上半年新增授权专利的 48.3%。2024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 投入达到 48.76 亿元,研发技术人员数量超过 3.5 万人。公司不断加大在 AI 和数据处 理领域的研发投入,保持技术的领先地位,不断打造灯塔工厂标杆并在全球工厂推广复制,夯实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公司拥有强大的 AI 和数据科学人才库,同时不断吸引和培养顶尖的技术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大数据、机器人等新事业方向的技术实力,结合强大的数字化基础,推动公司在云、网、端、工业互联网等核心业务方面稳居全球领先地位。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价值收益。自 2018 年上市以来,公司响应现金分红的监管号召,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不断提高分红比例。公司于2024年8 月15日实施了2023 年年度分红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 元(含税),分红总额 115.2 亿元(含税), 分红率达 54.77%,创上市以来新高。公司自 2018 年上市以来已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 红利约人民币 438 亿元,最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已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约人民币 323 亿元。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 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回购议案。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 份 125,977,669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约 14 亿元。 未来公司将全力夯实经营管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发展理念,统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稳定回报的动态平衡,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热线与邮箱、公司官网、企业公众号、现场交流调研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回应投资者关切,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同时,公司采用图文简报、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定期报告可读性,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公司积极收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及意见,定期向管理层进行反馈,形成资本市场双向沟通机制,实现资本市场助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未来公司将继续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在合规前提下,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进展,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模式、经营状况。 五、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合规经营,推进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亦负责管理各专项事务的落实和推进。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为强化董事会运作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此外,公司高度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多元化与产学经历的丰富性与互补性,保障决策科学性。公司每年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安排多项培训课程,涵盖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等,确保所有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要求和行业监管趋势有清晰的理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和行动符合最高标准,并为股东和利益相关方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六、积极推进 ESG,助力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 ESG 视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 ESG 理念、 创造社会价值。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始终坚持践行 EPS+ESG 永续经营方程式,持续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履责及公司治理等工作。ESG 工作不仅收获了权威机构的广泛认可,也使得公司在应对风险、改善经营质量、提升品牌认可度等方面看见了收益。公司正朝着成为全球 ESG 领军企业,实现更绿色、更和谐、更规范的愿景目标大步迈进。 在绿色低碳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际倡议及政府号召,并致力于满足利益相关方期许,持续推动落实碳中和策略及相关举措,以实现碳中和各阶段目标。2024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碳中和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在碳减排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上半年共通过开展节能专案实现节能约 7,445 万千瓦时,可再生能源使用量约 26.8 亿千瓦时,使得实际碳排放量减少约 32.1 万吨。 在数字转型和可持续工业方面,公司深耕数字经济产业,已赋能打造 9 座世界级“灯塔工厂”、超 30 座“智慧工厂”,同时基于自身数字化转型经验推出的“ESG物联网数智平台”,为超过 1,500 家企业提供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服务。 自上市以来,公司不断推动碳中和及责任供应链体系,建立数字化的采购系统及监管机制。多年来公司一直将可持续 ESG 发展列入公司核心原则之一,积极推进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以董事会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最高策略层级和责任机构,将ESG 理念切实融入组织文化与企业日常营运中。 公司已连续五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今年首次将“社会责任报告”调整为“可持续发展报告”,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化理解,更彰显了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系统性追求和承诺。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受外部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4-11-14]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82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将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 者可直接登录深圳市路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网 址为:https://www.roadshowchina.cn/Meet/detail.html?mid=24141; 投资者提问可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2:00 前通过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送至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邮箱(ir@fii-foxconn.com),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通过网络方式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三)网络直播地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深圳市路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roadshowchina.cn/Meet/detail.html?mid=24141)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弘孟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独立董事廖翠萍女士、董事会秘书刘宗长先生将参加本次说明会。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参会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直接登 录深圳市路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roadshowchina.cn/Meet/detail.html?mid=24141)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提问可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2:00 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ii-foxconn.com),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揭晓小 电话:0755-3359 5881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通过上证 e 互动发布文字记录,投资者可以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2024-11-13]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81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46 人,可行权数量为 46,960 份; 行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行权起始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25,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1.14%。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 180,000,000 份,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0.91%;预留授予权益总数45,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0.23%。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激励对象名 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8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947,021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05 元/股;本次实际向 3,8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183,35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3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完成。 6、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1.921 元/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 5.901元。 7、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3,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21 元/ 股;本次实际向 3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48,325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01 元 /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完成。 8、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13,755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21 元 /股;本次实际向 4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111,096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01 元 /股,取消授予剩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7,159,432 股。上述权益已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公司同意注销 4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81,075 份,同意回购注销 5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80,450 股。 9、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 15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8 人已 [2024-11-05]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80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 万元~3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 元/股~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33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 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等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2024-10-31]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77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市富士康龙华园区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郑弘孟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组织规章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组织规章及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4-10-31]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78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市富士康龙华园区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占武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4-10-31] (601138)工业富联: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6元 每股净资产: 7.22538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4% 营业总收入: 4363.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1.41亿元 [2024-10-26]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75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 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076 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4-10-10]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73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431,276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行权 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 年第三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 记的数量为 133,91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3.90%。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8,460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 年第三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52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1.07%。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该期行权有效期届满,累计已行权股份数量为 46,420 股,占该期可行权总量的 95.79%,未行权股票期权失效,后续将进行 注销。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941,750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 年第三季度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231,374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总量的 24.57%。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0-022 号)。 5、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0-058 号)。 6、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05 号)。 7、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33 号)。 8、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64 号)。 9、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2024-10-10]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74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 万元~3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 元/股~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33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 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等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024-10-08]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72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行权 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处于自主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处于自主行权期的期权行权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计划 行权期 期权代码 行权起止日期 2019 年股票 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 2024年5月28日至2025 0000000290 年 4 月 30 日 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2024年5月10日至2024 000000046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此期间内全 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2024-09-27]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71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五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42,77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542,77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25,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1.14%。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 180,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0.91%;预留授予权益总数 45,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0.23%。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激 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892名激励对象授予25,947,021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05元/股;本次实际向 3,8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183,35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3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1.921 元/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 5.901 元。 7、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3,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21 元/股;本次实际向364名激励对象授予10,348,325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901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完成。 8、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13,755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21 元/股;本次实际向 428名激励对象授予 17,111,096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01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公司同意注销 4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81,075 份,同意回购注销 5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80,450 股。 9、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 15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53,800 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85,980 股。 11、2020 年 [2024-09-24]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68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 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2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9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027,128,6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5.70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弘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宗长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钻志、雷丽芳、 何国樑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2,102,160 99.8530 23,633,749 0.1388 1,392,700 0.0082 1.02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2,050,260 99.8527 23,645,949 0.1389 1,432,400 0.0084 1.03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2,027,260 99.8526 23,653,449 0.1389 1,447,900 0.0085 1.04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1,930,960 99.8520 23,697,549 0.1392 1,500,100 0.0088 1.05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1,950,660 99.8521 23,697,949 0.1392 1,480,000 0.0087 1.06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1,889,760 99.8518 23,750,749 0.1395 1,488,100 0.0087 1.07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1,966,960 99.8522 23,652,849 0.1389 1,508,800 0.0089 1.08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1,863,560 99.8516 23,676,449 0.1391 1,588,600 0.0093 1.09 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2,080,160 99.8529 23,599,149 0.1386 1,449,300 0.0085 1.10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002,005,460 99.8525 23,615,849 0.1387 1,507,300 0.008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回购股份的目 1,145 97.8625 23,63 2.0184 1,392 0.1191 的 ,848, 3,749 ,700 179 1.02 回购股份的种 1,145 97.8581 23,64 2.0195 1,432 0.1224 类 ,796, 5,949 ,400 279 1.03 回购股份的方 1,145 97.8561 23,65 2.0201 1,447 0.1238 式 ,773, 3,449 ,900 279 1.04 回购股份的实 1,145 97.8479 23,69 2.0239 1,500 0.1282 施期限 ,676, 7,549 ,100 979 1.05 回购股份的用 1,145 97.8496 23,69 2.0239 1,480 0.1265 途、数量、占公 ,696, 7,949 ,000 司总股本的比 679 例、资金总额 1.06 回购股份的价 1,145 97.8444 23,75 2.0284 1,488 0.1272 格、定价原则 ,635, 0,749 ,100 779 1.07 回购股份的资 1,145 97.8510 23,65 2.0201 1,508 0.1289 金来源 ,712, 2,849 ,800 979 1.08 回购股份后依 1,145 97.8422 23,67 2.0221 1,588 0.1357 法注销或者转 ,609, 6,449 ,600 让的相关安排 579 1.09 公司防范侵害 1,145 97.8607 23,59 2.0155 1,449 0.1238 债权人利益的 ,826, 9,149 ,300 相关安排 179 1.10 关于授权董事 1,145 97.8543 23,61 2.0169 1,507 0.1288 会全权办理股 ,751, 5,849 ,30 [2024-09-24]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40.33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为 495.91 万股~743.86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至 0.04%,回购股份将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2F 2、申报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3359 5881 5、邮箱:ir@fii-foxconn.com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2024-09-20]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67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将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 者可直接登录深圳市路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网 址为:https://www.roadshowchina.cn/Meet/detail.htmlmid=23767; 投资者提问可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2:00 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送至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 箱(ir@fii-foxconn.com),公司将在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通过网络方式举 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三)网络直播地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深圳市路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roadshowchina.cn/Meet/detail.htmlmid=23767)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弘孟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独立董事李昕先生、董事 会秘书刘宗长先生将参加本次说明会。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参会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直接登录 深圳市路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roadshowchina.cn/Meet/detail.htmlmid=23767)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提问可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2:00 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ii-foxconn.com),公司将在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揭晓小 电话:0755-3359 5881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通过上证 e 互动发布文字记录,投资者可以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2024-09-20]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4-066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China Galaxy Enterprise Limited 7,293,115,611 36.71 2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4,364,680,127 21.97 3 Ambit Microsystems (Cayman) Ltd. 1,902,255,034 9.57 4 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635,887,159 8.23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49,283,008 3.27 6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597,861,110 3.01 7 Argyle Holdings Limited 327,104,697 1.65 8 Joy Even Holdings Limited 247,590,604 1.25 9 Rich Pacific Holdings Limited 155,355,705 0.78 10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 118,973,959 0.60 持股计划 二、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China Galaxy Enterprise Limited 7,293,115,611 36.71 2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4,364,680,127 21.97 3 Ambit Microsystems (Cayman) Ltd. 1,902,255,034 9.57 4 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635,887,159 8.23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49,283,008 3.27 6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597,861,110 3.01 7 Argyle Holdings Limited 327,104,697 1.65 8 Joy Even Holdings Limited 247,590,604 1.25 9 Rich Pacific Holdings Limited 155,355,705 0.78 10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 118,973,959 0.60 工持股计划 注: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故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无限 售条件股东名称一致。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2024-09-12]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 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 46 人,行权数量为 46,960 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 257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1,542,775 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3 号)。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或 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4,430 股,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如李书玉、杜小毅等 11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5.901 元/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4 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2024-09-12]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书面传签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并作 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46,960 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257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542,775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号)。 二、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等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4 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2024-09-12]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65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号)。 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7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66,810 股;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3 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 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620 股,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2F 2、申报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6 日,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 准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3359 5881 5、邮箱:ir@fii-foxconn.com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2024-08-30]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60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 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2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5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资金总额 1.06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8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 1.09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 1.10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特别决议议案:1.0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38 工业富联 2024/9/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或之前将 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 1.2)送达本公司。本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回复送达本公司。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3 日 13 点 30 分至 14 点 30 分, 14 点 30 分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2 层。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2 层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揭晓小 电话:0755-3359 5881 电子邮箱:ir@fii-foxconn.com (二)本次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1.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1.00 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 1.05 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06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 1.08 安排 1.09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 1.10 关事宜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1.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 传真 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或之前通过专人、邮寄、 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024-08-14]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55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在深圳市富士康龙华园区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次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郑弘孟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7 号)。 三、 关于调整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21 元/股调整为 9.841 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8 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2024-08-14]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在深圳市富士康龙华园区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次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占武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7 号)。 三、 关于调整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8 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2024-08-14] (601138)工业富联: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4元 每股净资产: 6.980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2% 营业总收入: 2660.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39亿元 [2024-08-08]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54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8/14 - 2024/8/15 2024/8/1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24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15,447 股,上述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5.8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9,867,878,504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115,447 股后的股数,即 19,866,763,057 股 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522,722,573.06 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五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根据差异化分红相关计算原则,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866,763,057×0.58÷19,867,878,504≈0.58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8)+0]÷(1+0)=前收盘价格-0.58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8/14 - 2024/8/15 2024/8/1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外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115,447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1)以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1 中坚企业有限公司 2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3 Ambit Microsystems (Cayman) Ltd. 4 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6 雅佳控股有限公司 7 Joy Even Holdings Limited 8 利国集团有限公司 9 机器人控股有限公司 10 Star V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11 Hampden Investments Limited 12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其中,部分预留权益授予尚未解锁的数量为 1,552,395 股,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尚未解锁的数量为 2,824,362 股。 (3)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 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58 元。待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股权激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的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参照前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的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处理,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58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人民币 0.52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相关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22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58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3359 5881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 [2024-07-31]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 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33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4-07-31]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 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33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富联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拟增资金额合计 2.1354 亿元。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关于提请召开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4-07-09]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行权 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处于自主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处于自主行权期的期权行权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计划 行权期 期权代码 行权起止日期 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 2024年5月28日至2025 0000000290 年 4 月 30 日 2019年股票期 2023年12月5日至2024 权与限制性股 部分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0000000363 票激励计划 年 9 月 11 日 剩余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2024年5月10日至2024 000000046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此期间内全 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2024-07-03]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748,901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行权 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 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 记的数量为 20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0.01%。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该期行权有效期届满,累计已行权股份数量为 3,336,824 股,占该期可 行权总量的 89.01%,未行权股票期权失效,后续将进行注销。 ?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431,276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 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2,943,509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 量的 85.78%。 ?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8,460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 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4,28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 的 8.83%。 ?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941,750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 1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 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568,376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总量的 60.35%。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富 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2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 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 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0-022 号)。 5、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 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 3 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0-058 号)。 6、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 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 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 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05 号)。 7、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4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33 号)。 8、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 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 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 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64 号)。 9、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 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 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 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2-003 号)。 5 10、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 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2-037 号)。 11、2022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 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 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2-076 号)。 12、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 6 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 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3-029 号)。 13、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 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 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3-036 号)。 14、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7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 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 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 四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3-081 号)。 15、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 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权 益第四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4-003 号)。 16、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 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 8 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五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五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4-033 号)。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本期可行权 2024年第二季 截止2024年6月 累计行权占本期 数量(份) 姓名 职位 度行权数量 30日累计行权总 可行权总量的比 郭俊宏 财务总监 (份) 量(份) 重(%) (已离 任) 144,725 0 0 0 核心员工 3,604,176 200 3,336,824 89.01 合计 3,748,901 200 3,336,824 89.01 注: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该期行权有效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失效,后续 将进行注销。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本期可行权 2024年第二季 截止2024年6月 累计行权占本期 数量(份) 姓名 职位 度行权数量 30日累计行权总 可行权总量的比 郭俊宏 财务总监 (份) 量(份) 重(%) (已离 任) 0 0 0 0 核心员工 3,431,276 2,943,509 2,943,509 85.78 合计 3,431,276 2,943,509 2,943,509 85.78 3)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9 姓名 职位 本期可行权 2024年第二季 截止2024年6月 累计行权占本期 数量(份) 度行权数量 30日累计行权总 可行权总量的比 (份) 量(份) 重(%) 核心员工 48,460 4,280 45,900 94.72 合计 48,460 4,280 45,900 94.72 4)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本期可行 2024年第二季 截止2024年6月 累计行权占本期 姓名 职位 权数量 度行权数量 30日累计行权总 可行权总量的比 郑弘孟 董事长、总经 (份) (份) 量(份) 重(%) 理 100,000 0 0 0 李军旗 董事 120,000 0 0 0 核心员工 721,750 568,376 568,376 60.35 合计 941,750 568,376 568,376 60.35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第四期可行权人数为 672 人,2024 年第二季度共有 1 人参与行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共有 635 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首次授予第五期可行权人数为 636 人,2024 年第二季度共有 562 人参与行权。截 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共有 562 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部分预留授予第四期可行权人数为 48 人,2024 年第二季度共有 4 人参与行权。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共有 44 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剩余预留授予第四期可行权人数为 10 人,2024 年第二季度共有 5 人参与行权。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共有 5 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 (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516,365 股,其中首次授予第四期行权股 10 票数量为 200 股,首次授予第五期行权股票数量为 2,943,509 股,部分预留授予第四 期行权股票数量为 4,280 股,剩余预留授予第四期行权股票数量为 568,376 股。 (三)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行权变动 变动后 0 5,492,2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92,204 19,862,051,414 3,516,365 19,867,543,6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58,535,049 3,516,365 总计 19,864,027,253 本次股份变动后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 3,516,365 股,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总额为 36,644,039.67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11 [2024-06-28] (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 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报告》 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报告》。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