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60198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2024-12-0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批准董事长、执行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 2 审议批准监事长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 3 审议批准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4 审议批准选举张辉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 5 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 6 审议批准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 √ 事 7 审议批准选举张然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8 审议批准选举李子民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 √ 行董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12 月 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8 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 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 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六)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经济参考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2 日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 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 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 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 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 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 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 行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 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通函。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8 中国银行 2024/12/12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二) 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三) 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 授权委托书(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 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 2),并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黄子芸 电话:8610-66593455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的贵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批准董事长、执行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2 审议批准监事长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3 审议批准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4 审议批准选举张辉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5 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6 审议批准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7 审议批准选举张然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8 审议批准选举李子民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 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的形式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或之前以邮寄、传真 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2024-12-0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 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 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亲自出席董事 13 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聘任张辉先生为本行行长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张辉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张辉先生为本行行长。 张辉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任职资格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张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提名张辉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张辉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张辉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选举张辉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张辉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的任职自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任职资格后生效。 张辉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自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四、提名黄秉华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非执行董事黄秉华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黄秉华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黄秉华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黄秉华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 2024 年 3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3 年年度报告。 五、提名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附件二。 六、提名张然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张然女士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张然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然女士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附件三。 七、审议中信金融资产提名李子民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提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2024 年 11 月 25 日,本行收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实质持有本行总股本 3.57%的有表决权股份)提交的书面提案《关于选举李子民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召开会议按照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对上述提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同意李子民先生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子民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李子民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李子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四。 上述第二项、第四至第七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附件:一、张辉先生的简历 二、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 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三、张然女士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 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四、李子民先生的简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 张辉先生的简历 张辉先生出生于 1972 年,2024 年加入本行。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此前曾在交通银行工作多年,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交通银行首席风险官。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内控案防办主任。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此前曾先后担任交通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贵州省分行副行长(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等职务。1993 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附件二 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 让 路易 埃克拉,1951 年出生,科特迪瓦人。自 2022 年 5 月起任 本行独立董事。现任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调整基金有限公司、非洲出口发展基金(FEDA)等多个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同时担任 Ayipling Morrison Capital 的创始人。自 2005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 任位于埃及开罗的非洲进出口银行的行长兼董事长。此前,先后担任该行执行副行长以及第一执行副行长。在其领导下,该行先后获得惠誉国际、穆迪、标准普尔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投资级别信用评级,并多次荣获多家知名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以及卓越奖。在 1996 年加入非洲进出口银行之前,曾于多家机构担任高级职位,包括:花旗银行阿比让分行副总裁,负责管理国际金融机构事务;科特迪瓦邮政储蓄银行董事总经理;西非经济货币联盟(UEMOA)国别经理以及位于泽西岛的金融咨询公司 DKS 投资公司合伙人。他连续四年当选全球进出口银行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网络系统(G-NEXID)的荣誉主席。2011 年,获《新非洲人》杂志评选为非洲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人之一。2013 年,荣获《非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终身成就奖”。2016 年,被授予科特迪瓦国家荣誉勋章。拥有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科特迪瓦阿比让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让 路易 埃克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2024-11-26]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019 年 11 月 20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发行了 10 年期固定利率规模为 300 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 券”),并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 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9)。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 期债券第五年末,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4-10-31]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 月 14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亲自出席董事 12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崔世平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晓蕾女士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披露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2024 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 2024 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3.1 董事长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长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董事长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葛海蛟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2 执行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执行董事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执行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林景臻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3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上述第 3.1、3.2 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另外,本行监事长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已经本行监事会审议通过,亦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是 否 在 社会保险、企业 2021 年 股 东 单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年金、补充医疗 其他货 -2023 年 位 或 其 应付 保险及住房公积 币性收 任期激 他 关 联 年薪 金的单位缴存部 入 励收入 方 领 取 分 薪酬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葛海蛟 董事长 2023 年 4 月起至 2026 否 年 4 月止 68.12 17.19 - 18.58 林景臻 执行董事、 2019 年 2 月起至 2027 否 副行长 年 6 月止 81.23 22.01 - 64.56 张勇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 6 月起至 2026 是 年 6 月止 - - - - 张建刚 非执行董事 2019 年 7 月起至 2025 是 年 6 月止 - - - - 黄秉华 非执行董事 2022 年 3 月起至 2025 是 年 3 月止 - - - - 刘辉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 8 月起至 2026 是 年 8 月止 - - - - 师永彦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 9 月起至 2026 是 年 9 月止 - - - - 楼小惠 非执行董事 2024 年 4 月起至 2027 年 4 月止 - - - - - 廖长江 独立董事 2019 年 9 月起至 2025 是 年 6 月止 45.00 - - - 崔世平 独立董事 2020 年 9 月起至 2025 是 年 6 月止 50.00 - - - 让 路易 独立董事 2022 年 5 月起至 2025 是 埃克拉 年 5 月止 45.00 - - - 乔瓦尼 独立董事 2022 年 7 月起至 2025 是 特里亚 年 7 月止 40.00 - - - 2023 年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是 否 在 社会保险、企业 2021 年 股 东 单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年金、补充医疗 其他货 -2023 年 位 或 其 应付 保险及住房公积 币性收 任期激 他 关 联 年薪 金的单位缴存部 入 励收入 方 领 取 分 薪酬 刘晓蕾 独立董事 2024 年 3 月起至 2027 年 3 月止 - - - - - 2021年11月起至2024 魏晗光 职工监事 年职工代表会议之日 5.00 - - - 否 止 2019 年 5 月起至 2025 贾祥森 外部监事 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 [2024-10-31]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通过 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 4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贾祥森监事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 《监事长 2023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 《监事长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分配方案详见本行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4. 《监事会关于本行产品管理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 《监事会关于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 《监事会关于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 《监事会关于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 《监事会关于本行表外业务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第 3 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2024-10-31] (601988)中国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7.99147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625% 营业总收入: 4783.4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57.63亿元 [2024-10-29]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职工监事周和华先生因 工作调整已向本行递交辞呈。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周和华先生 不再履行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和华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通知本行股东。 周和华先生自担任本行职工监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本行监事会对周和华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4-10-2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1日16:30-17: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参会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9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邮 箱ir@bankofchina.com,或在会议召开时提问。本行将于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和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和参会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6:30-17: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6:30-17:30 登录上证路演 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参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邮箱 ir@bankofchina.com,或在会议召开时提问。本行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行投资者关系团队,电子邮箱:ir@bankof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投 资 者 可 于 业 绩 说 明 会 后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阅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2024-10-19]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险总监赵蓉女士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总监赵蓉女士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9 月 12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 会批准聘任赵蓉女士为本行风险总监。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赵蓉女士风险总监任职资格的批复。自 2024 年10 月15 日起,赵蓉女士就任本行风险总监。 赵蓉女士的简历如下: 赵蓉女士出生于 1971 年,1998 年加入本行。2024 年 10 月起任 本行风险总监,2024 年 9 月起兼任本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担任本行业务管理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本行上海市分行行长,2014 年 7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上海 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常务副总裁。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 本行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此前曾先后担任本行办公室副主任、个人金融部营销总监、个人金融总部副总经理(财富管理)。199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2024-09-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 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出席及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2,97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972 H 股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2,222,279,02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97,929,149,043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4,293,129,9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8.883122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7.234157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1.648965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3 人; 2、 本行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合 232,170,214,398 99.977580 28,878,136 0.012435 23,186,489 0.009985 计: 2、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申请追加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 通 股 231,991,221,525 99.900502 191,732,166 0.082564 39,325,332 0.016934 合计: 3、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聘用本行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合 232,194,191,092 99.987905 5,506,288 0.002371 22,581,643 0.009724 计: 4、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废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批管理 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合 232,104,226,844 99.949164 93,978,479 0.040469 24,073,700 0.010367 计: 5、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方案(2024 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 通 股 232,085,491,450 99.941096 113,404,911 0.048835 23,382,662 0.010069 合计: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 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 审议批准聘用 9,128,407,544 99.903308 5,219,436 0.057123 3,615,530 0.039569 本行 2024 年 度外部审计师 5 审议批准《中 9,127,932,264 99.898107 4,807,206 0.052611 4,503,040 0.049282 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授 权方案(2024 年修订)》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 1-4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 5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由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范雪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 [2024-09-1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亲自出席董事 13 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聘任赵蓉女士为本行风险总监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赵蓉女士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赵蓉女士为本行风险总监。 赵蓉女士担任本行风险总监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核准。同时,因工作调整,赵蓉女士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辞去本行 业务管理总监职务。赵蓉女士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本行董事会对赵蓉女士担任业务管理总监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赵蓉女士的个人简历如下: 赵蓉女士出生于 1971 年,1998 年加入本行。2022 年 12 月起任本 行业务管理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本行上海市分行行 长,2014 年 7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常务副总 裁。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本行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 此前曾先后担任本行办公室副主任、个人金融部营销总监、个人金融总部副总经理(财富管理)。199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2024-09-1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险总监刘坚东先生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4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总监刘坚东先生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刘坚东先生的辞呈。刘坚东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风险总监职务。该辞任自 2024 年 9 月12 日起生效。 刘坚东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 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刘坚东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2024-09-0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批准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2 审议批准申请追加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 3 审议批准聘用本行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 √ 4 审议批准废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批管理办法》 √ 5 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 方案(2024 年修订)》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中国银行主要股东情况评估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及汇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9 月 4 日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 5 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3、5 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 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 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六)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经济参考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及 2024 年 8 月 29 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 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 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 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 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 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 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 行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 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通函。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8 中国银行 2024/9/13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二) 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 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 授权委托书(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 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 2),并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陆振平 电话:8610-66596307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 (三)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 的贵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弃权 1 审议批准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 审议批准申请追加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3 审议批准聘用本行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 4 审议批准废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批管理办法》 5 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方案(2024 年修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的形式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邮寄、传真 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2024-08-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置境内优先股“中行优4”票面股息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置境内优先股“中行优 4”票面股息率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第二期)》(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9年8月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简称“中行优4”,代码“360035”)采取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设置股息率调整周期,首5年采用相同股息率,随后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每个调整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固定息差为发行时票面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且在存续期内保持不变。“中行优4”首个股息率调整周期已满5年结束。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现对“中行优4”第二个股息率调整周期的票面股息率进行重置。 票面股息率重置日(2024年8月29日,简称“重置日”)的基准 利 率 为 重 置 日 ( 不 含 ) 前 20 个 交 易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原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即1.86%,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固定息差在发行时已确定为1.41%。 据此,自2024年8月29日起,“中行优4”第二个股息率调整周期的基准利率为1.86%,固定息差为1.41%,票面股息率为3.27%,股息每年支付一次。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2024-08-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 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3 名,亲自出席董事 13 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2024 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 2024 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国银行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公告。 四、“十四五”金融科技规划(2024 年修订)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五、“十四五”全面风险管理规划暨风险管理策略(2024 年修订)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六、申请追加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同意在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捐赠限额外,追加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人民币 1,200 万元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审批和办理 捐赠具体事宜;同意在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捐赠限额外,追加在港机构捐赠专项额度人民币 4,725 万元,其中,一带一路消除白内障致盲项目人民币 2,700 万元,香港创新科技奖捐赠项目人民币1,125 万元, 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中华文明起源”特别展览项目人民币 900 万元,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审批和办理捐赠具体事宜。 七、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7.1 董事长 2024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董事长葛海蛟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7.2 行长 2024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7.3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执行董事林景臻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八、废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批管理办法》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九、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4 年修订)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十、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十一、变更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在香港代表本行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批准黄雪飞女士担任本行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在香港代表本行接受向本行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 的代理人,该委任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起生效。 上述第三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2024-08-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8 月21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 有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贾祥森监事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 《监事会关于本行反洗钱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 《监事会关于本行合规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2024-08-30] (601988)中国银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6元 每股净资产: 7.7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9% 营业总收入: 3170.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86.01亿元 [2024-08-29] (601988)中国银行:海外监管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通过迪拜分行发行的票据于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上市之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定義如下)將不會根據 1933 年美國聯邦證券法(經修訂)登記。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有可能不得在美國境內或向任何美國人士(如證券法 S規例定義)或為美國人士的利益提出要約出售或者進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境內進行分發。 中 國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號:3988及4619(優先股)) 海外監管公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分行(「發行人」) 在本行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據計劃(「計劃」)下發行 於2027年到期的4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票據 (「票據」)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發行人在計劃下發行的票據已於2024年8月28日獲准在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運營的證券官方名單展示並獲准在納斯達克迪拜交易所進行交易。 呈 交 給 納 斯 達 克 迪 拜 交 易 所 並 在 其 網 站 上 刊 登 的 相 關 文 件 , 請 參 見 : www.nasdaqdubai.com。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國,北京 2024年8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為葛海蛟、林景臻、張勇*、張建剛*、黃秉華*、劉輝*、師永彥*、樓小惠*、廖長江#、崔世平#、讓 路易 埃克拉#、喬瓦尼 特里亞#、劉曉蕾#。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2024-08-26]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截至 8 月 25 日,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12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2 名。董事长葛海蛟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的议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董事会批准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至本行聘任的新行长正式履职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4-08-26]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16:30 -17:45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网 站(www.boc.cn)“投资者关系”专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邮箱 ir@bankofchina.com,或可以通 过直播平台提问。本行将于 2024 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简称“业 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 2024 年中期业绩和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16:30 - 17:45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三)网络直播地址:本行网站(www.boc.cn)“投资者关系”专栏,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收看直播。 三、参加人员 葛海蛟董事长、独立董事代表、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16:30 通过上述网络直播方 式收看业绩发布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邮箱 ir@bankofchina.com,或可以通过直播平台提问。本行将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行投资者关系团队,电子邮箱:ir@bankof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后通过本行网站(www.boc.cn)“投 资者关系”专栏观看本次业绩发布会视频回放。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4-08-26]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行长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行长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刘金先生的辞呈。刘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本行行长职务。该辞任自2024年8月25日起生效。 刘金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 要通知本行股东。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4-08-21] (601988)中国银行:H股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通过法兰克福分行发行的票据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根据计划将予发行的票据(定义如下)将不会根据 1933 年美国联邦证券法(经修订)登记。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据计划将予发行的票据有可能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国人士(如证券法 S规例定义)或为美国人士的利益提出要约出售或者进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境内进行分发。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兰克福分行(「发行人」)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 於2026年到期的人民币2,500,000,000元2.68厘利率票据(代号:84554) (「票据」)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号:3988及4619(优先股))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国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法国巴黎银行 上银国际 中信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金公司 中信建投国际 中信证券 (亚洲) 东方汇理银行 国泰君安国际 滙丰 华泰国际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瑞穗 渣打银行 公司香港分行 如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刊发之与计划相关的发售通函,以及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三日刊发之与票据相关的定价补充文件中所述,就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票据仅以向专业投资者(定义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行债务证券的方式上市及买卖。预计票据上市及买卖的批准将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开始生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4年8月20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葛海蛟、刘金、林景臻、张勇*、张建刚*、黄秉华*、刘辉*、师永彦*、楼小惠*、廖长江#、崔世平#、让 路易 埃克拉#、乔瓦尼 特里亚#、刘晓蕾#。*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08-2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35 优先股简称:中行优 4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8 月 27 日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8 日 除息日:2024 年 8 月 28 日 股息发放日:2024 年 8 月 29 日 一、通过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合同的约定,宣派和支付全部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本次第四期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5;优先股简称:中行优 4)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 2024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 2.最后交易日:2024 年 8 月 27 日 3.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8 日 4.除息日:2024 年 8 月 28 日 5.股息发放日:2024 年 8 月 29 日 6.发放对象: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四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 4.35%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税前)。以第四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 2.7 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 11.745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于境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四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10)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邮编:100818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2024-08-2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七次董事会会 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 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亲自出席董事 13 名。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刘金先生因其他安排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及费用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24 年度国内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外部审计师;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行 2024 年度国际审计师;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4,949.92 万元 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100.08 万元人民币,合计 6,050 万元 人民币。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聘用 2024 年度本行外部审计师事项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2024-07-1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A股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A 股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364 元(税前)。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2364 元人民币,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 据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实行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差别化处理,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股东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21276 元人民币,香港市场沪股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扣税后 每股现金红利 0.21276 元人民币。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4/7/16 - 2024/7/17 2024/7/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A 股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普通股总股本 294,387,791,2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64 元人民币(税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593,273,849.37元人民币(税前);其中A股股本210,765,514,846股,派发 A 股现金红利 49,824,967,709.59 元人民币(税前)。 4.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否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4/7/16 - 2024/7/17 2024/7/17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本行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其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取得的现金红利所得,执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现金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364 元人民币。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行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364 元人民币,待其转让股票时,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现金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现金红 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现金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12]85 号文和财税[2015]101 号文的规定执行。 (2)对于内地居民企业股东取得的现金红利所得,本行依据规定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364 元人民币。 (3)对于 QFII 股东取得的现金红利所得,本行依据规定按照 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1276 元人民币。如其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投资本行 A 股取得的现金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本行依据规定按照 10% 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1276 元人民币。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依照相关税收协定,向本行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364 元人民币。 4. H 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 有关 H 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请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boc.cn)发布的2023 年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邮编:100818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2024-07-06]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鄂维南先生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非执行董事鄂维南先生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鄂维南先生 的辞呈。因个人工作原因,鄂维南先生辞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 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 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自 2024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鄂维南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 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鄂维南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五日 [2024-07-02]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 召开会议。本行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会 议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会议召开情 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监事会关于本行薪酬管理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 监事会关于本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外部监事 2024 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 (1)《外部监事 2024 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贾祥森监事)》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贾祥森监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1 (2)《外部监事 2024 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惠平监事)》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惠平监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外部监事 2024 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储一昀监事)》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储一昀监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上述第 3 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2 [2024-06-29]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 国银行总行大厦、中国香港中环金融街 8 号香港四季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出席及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38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49 H 股股东人数 2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3,181,473,19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99,988,467,017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3,193,006,1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9.208948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7.933682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1.275266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5 人; 2. 本行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2,666,654,863 99.779220 390,268,537 0.167367 124,549,797 0.053413 2.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3,030,189,143 99.935122 26,861,437 0.011519 124,422,617 0.053359 3.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2,974,629,193 99.911295 82,394,387 0.035335 124,449,617 0.053370 4.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3,155,232,068 99.988746 1,673,917 0.000718 24,567,212 0.010536 5.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3,155,398,468 99.988818 1,439,611 0.000617 24,635,118 0.010565 6.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3,155,236,248 99.988748 1,604,031 0.000688 24,632,918 0.010564 7.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2024 年中期审阅等专 业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3,154,034,392 99.988233 2,804,887 0.001203 24,633,918 0.010564 8.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刘金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2,050,686,380 99.515061 1,099,931,378 0.471707 30,855,439 0.013232 9.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林景臻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29,410,638,348 98.382875 3,684,442,460 1.580076 86,392,389 0.037049 10.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外部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3,155,087,689 99.988685 1,743,090 0.000747 24,642,418 0.010568 1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发行债券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合计: 233,136,773,037 99.980830 19,405,610 0.008322 25,294,550 0.010848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4 审议批准 2023 年度利 11,195,030,004 [2024-06-2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置境内优先股“中行优3”票面股息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置境内优先股“中行优 3”票面股息率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第一期)》(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9年6月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简称“中行优3”,代码“360033”)采取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设置股息率调整周期,首5年采用相同股息率,随后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每个调整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固定息差为发行时票面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且在存续期内保持不变。“中行优3”首个股息率调整周期已满5年结束。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现对“中行优3”第二个股息率调整周期的票面股息率进行重置。 票面股息率重置日(2024年6月27日,简称“重置日”)的基准 利 率 为 重 置 日 ( 不 含 ) 前 20 个 交 易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原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即2.05%,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固定息差在发行时已确定为1.43%。 据此,自2024年6月27日起,“中行优3”第二个股息率调整周期的基准利率为2.05%,固定息差为1.43%,票面股息率为3.48%,股息每年支付一次。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2024-06-1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33 优先股简称:中行优 3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50 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6 月 25 日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 除息日:2024 年 6 月 26 日 股息发放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一、通过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合同的约定,宣派和支付全部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本次第三期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3;优先股简称:中行优 3)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 2024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 2.最后交易日:2024 年 6 月 25 日 3.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 4.除息日:2024 年 6 月 26 日 5.股息发放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6.发放对象: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三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 4.50%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50 元(税前)。以第三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 7.3 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 32.85 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于境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50 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三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10)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邮编:100818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