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60199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 最新提示:1)12月04日(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A股普通股中 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中期以总股本54098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825元 ;股权登记 日:2024-12-10;除权除息日:2024-12-11;红利发放日:2024-12-11; 2)2023年末期以总股本489348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261元 ;股权登记日 :2024-07-09;除权除息日:2024-07-10;红利发放日:2024-07-10; 配股预案:1)2022年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93484.37万为基数,配股比 例10:3.00 ●24-09-30 净利润:5182600.00万 同比增:0.76% 营业收入:1622.10亿 同比增:3.83% ────────┬────┬────┬────┬────┬───────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9400│ 0.6600│ 0.3900│ 1.2700│ 0.9900 每股净资产 │ 12.4494│ 12.1998│ 12.2400│ 12.3000│ 11.938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5817│ 1.5796│ 1.5674│ 1.2131│ 1.213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6.5747│ 6.3013│ 6.3750│ 6.5477│ 6.480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6050│ 5.3450│ 3.1425│ 10.8000│ 8.475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9689│ 0.6635│ 0.3588│ 1.2529│ 0.9616 每股净资产 │ 15.1772│ 14.9207│ 14.3416│ 13.4091│ 13.136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5817│ 1.5787│ 1.5617│ 1.1105│ 1.110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6.5747│ 6.2976│ 6.3517│ 5.9942│ 5.933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3841│ 4.4469│ 2.5018│ 9.3438│ 7.3198 ────────┴────┴─┬──┴────┴───┬┴─────── A 股简称:中信银行 代码:601998 │总股本(万):5348781.05 │法人:方合英 H 股简称:中信银行 代码:00998 │A 股 (万):3860564.76 │行 长:刘成 上市日期:2007-04-27 发行价:5.80│H 股 (万):1488216.3 │行业:货币金融服务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主营范围: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电话:86-10-66638188 董秘:张青 │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4年 │ --│ 0.9400│ 0.6600│ 0.3900 ─────────┼─────┼─────┼─────┼──────── 2023年 │ 1.2700│ 0.9900│ 0.7000│ 0.3900 ─────────┼─────┼─────┼─────┼──────── 2022年 │ 1.1700│ 0.9000│ 0.6300│ 0.3500 ─────────┼─────┼─────┼─────┼──────── 2021年 │ 1.0800│ 0.8300│ 0.5900│ 0.3200 ─────────┼─────┼─────┼─────┼──────── 2020年 │ 0.9400│ 0.7300│ 0.5200│ 0.3000 ─────────┴─────┴─────┴─────┴──────── [2024-12-04](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A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7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A 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25 元(含税)。 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本行暂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25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本行按 10%税率代扣代缴其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425 元。对于其他 A 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2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2/10 - 2024/12/11 2024/12/1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 年 11月 20 日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 2024 年中期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A 股股东。 有关 H 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请参见本行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hkexnews.hk ) 和 本 行 网 站 (www.citicbank.com)分别发布的《公告 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派发中期股息》和《公告 调整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股总股本 54,098,007,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72,886,409.63 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 舍五入所致)。其中 A 股股本为 39,215,844,747 股,派发 A 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7,156,891,666.33 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2/10 - 2024/12/11 2024/12/1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本行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本行委托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行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的 A 股现金红利由本行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行 A 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自上述股东取得本行股票之日起,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 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25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行暂不代 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25 元,上述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行,本行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 为 10%。 (2)对于持有本行 A 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由本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6425 元。如果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相关 QFII 股东可按照《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5 号)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行 A 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行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人民币派发,并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6425 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向本行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本行 A 股股东一致。 (4)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其他 A 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现金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25 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66638188 传 真:(8610)6555925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邮政编码:100020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2024-12-04](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72 转债代码:113021 转债简称:中信转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调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4 年 A 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自 2024 年 A 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 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3 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期间,中信转债(113021)停止转股,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起,中信转债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113021 中信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4/12/10 2024/12/11 中信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 5.77 元/股 中信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 5.59 元/股 中信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 年 12 月 11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2024 年 11 月 20 日,本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1.847 元人民币(含税),按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行 A 股和 H 股总股本数 53,456,539,588 股计算,分派 2024 年中期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9,873,422,861.90 元(含税)。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本行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2024 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信转债”转股,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期间,本行普通股总股本由 53,456,539,588 股增至 54,098,007,724 股,按 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息为 1.825 元人民币(含税)。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本行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具体 实施情况详见同日 发布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A 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依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中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发行了面值总额为 400 亿元人民币的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为“中信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21”。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中信转债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本行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中信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以上公式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因本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中信转债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 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期间暂停转股,本次分红派息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恢复转股,中信转债转股价 格自 2024 年 12 月 11 日由人民币 5.77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5.59 元/股。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2024-12-03](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分配比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转债代码:113021 转债简称:中信转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由 1.847 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 1.825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因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信转债”转股,致使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 一、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1.847 元人民币 (含税),按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行 A 股和 H 股总股本数 53,456,539,588 股计算,分派 2024 年中期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9,873,422,861.90 元(含税)。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本行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2024 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发布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该公告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因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信转债”转股,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期间,本行普通股总股本由 53,456,539,588 股增至 54,098,007,724 股。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至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期间,“中信转债”停止 转股,本行普通股总股本维持 54,098,007,724 股不变,详见本行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A 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时“中信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基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本行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变动后的普通股总股本 54,098,007,724 股为基数,相应调整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股息=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股总股本,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为 1.825 元人民币(含税),分派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9,872,886,409.63 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所致)。本行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2024-11-30](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本行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转债代码:113021 转债简称:中信转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 本行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31,293,562,000 元中信转债转为本行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 5,163,043,393 股,占中信转债转股前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10.55086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尚未转股的中信转债金额 为人民币 8,706,438,000 元,占中信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21.766095%。 一、中信转债的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8 号)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40,00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信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 亿元,期限 6 年,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5%、 第四年为 2.3%、第五年为 3.2%、第六年为 4.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8 号文 同意,本行 400 亿元可转债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中信转债”,债券代码“113021”。 根据相关规定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行本次发行的中信转债自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可转换为 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转股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初始转 股价格为 7.45 元/股。因实施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目前中信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元 5.77 元/股,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详情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中信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31,293,562,000 元中信转债转为本 行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 5,163,043,393 股,占中信转债转股前本行已发行 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10.550863%。其中,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期间,共有人民币 3,519,874,000 元中信转债转为本行 A 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610,029,432 股。 截至2024年11月28日,尚未转股的中信转债金额为人民币8,706,438,000元,占中信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21.766095%。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1 月 28 日) A 股 38,605,647,557 610,029,432 39,215,676,989 H 股 14,882,162,977 0 14,882,162,977 总股本 53,487,810,534 610,029,432 54,097,839,966 四、其他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资产负债部 联系电话:010-6663 8188 联系传真:010-6663 9255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20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024-11-30](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69 转债代码:113021 转债简称:中信转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本行股份总数增加,导致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中信金控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8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层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8 号)核准,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40,00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信 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 亿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8 号文同意,本行 400 亿元可 转债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信转债”,债券代 码“113021”。中信转债自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可转换为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转股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中信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为人民币 5.77 元/股。 中信金控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中信转债 全部转换为本行 A 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 4,325,901,639 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本行股份总数为 53,292,771,356 股,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 行股份 36,610,129,412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68.70%。详情请见本行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因可转债转股增持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31,293,562,000 元中信转债转为 本行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 5,163,043,393 股,本行股份总数增加至54,097,839,966 股,控股股东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股份仍为36,610,129,412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68.70%减少至 67.67%,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11月28日)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中信金控及其 持有股份数量不 一致行动人 变,持股比例被动 36,610,129,412 68.70 36,610,129,412 67.67 减少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导致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中信金控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情形。本行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行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024-11-28](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A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时“中信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67 转债代码:113021 转债简称:中信转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 A 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时 “中信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4 年 A 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 行”)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自 2024 年 A 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12 月3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中信转债(113021)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中信转债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113021 中信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4/12/3 注:停牌终止日及复牌日可在本行后续发布的调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中查阅。 一、2024 年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0 日,本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1.847 元人民币(含税),按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行 A 股和 H 股总股本数 53,456,539,588 股计算,分派 2024 年中期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9,873,422,861.90 元(含税)。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 本行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2024 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该公告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 本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依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中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本行将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A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同时发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自2024年A股普通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12月3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中信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中信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本行本次分红派息的中信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12月2日(含当日)之前的交易日进行转股。 三、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66638188 传 真:(8610)6555925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4-11-21](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6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其中,刘成、黄芳、王彦康、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等 7 名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方合英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4—2028年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付亚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冠意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付亚民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关于选举付亚民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付亚民先生将自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本行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满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按照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取酬政策,付亚民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期间,不从本行领取任何董事津贴。在付亚民先生正式就任之前,黄芳董事继续履职。 付亚民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1,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见附件2,本行独立董事关于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函见附件3。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 付亚民先生简历 付亚民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付先生于2023年11月起任衢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5月起任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7月起任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衢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融资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浙江信安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此前就职于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鑫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金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衢州支行、浦发银行衢州支行、温州银行衢州分行、海尔集团海创汇基金上海孵化器、中梁地产杭金衢区域公司、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付先生毕业于吉林大学,获企业管理学硕士学位。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付亚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中信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信银行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中信银行董事的情形;未持有中信银行股份。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冠意有限公司作为提名人,现提名付亚民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就上述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公开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任职务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由提名人提名其为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中信银行所适用之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中信银行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冠意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依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章程有关要求,本人作为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就如下事项公开声明及承诺: 一、本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冠意有限公司提名本人为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二、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他与董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当选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信银行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并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亚民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付亚民先生 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查提名程序、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冠意有限公司作为持有中信银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付亚民先生为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提名付亚民先生为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选举其为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中信银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 2024年11月20日 [2024-11-21](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 层 818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8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8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188,708,64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5,611,671,26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7,577,037,3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0.520760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6.39417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4.1265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方合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9 人,独立董事周伯文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2、本行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6 人,监事孙祁祥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3、本行董事会秘书张青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610,647,823 99.997126 974,725 0.002737 48,720 0.000137 H 股 7,575,713,971 99.982534 18,407 0.000243 1,305,000 0.017223 普通股合 43,186,361,794 99.994566 993,132 0.002300 1,353,720 0.003134 计: 2、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609,257,757 99.993223 2,001,099 0.005619 412,412 0.001158 H 股 7,446,367,980 98.275455 129,364,398 1.707322 1,305,000 0.017223 普通股合 计: 43,055,625,737 99.691857 131,365,497 0.304166 1,717,412 0.003977 3、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5,608,730,037 99.991741 2,002,799 0.005624 938,432 0.002635 H 股 7,446,367,980 98.275455 129,364,398 1.707322 1,305,000 0.017223 普通股合 计: 43,055,098,017 99.690635 131,367,197 0.304171 2,243,432 0.005194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 股股东1的表决情况 1 不含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 1 司 2024 年中期 2,345,817,890 99.956391 974,725 0.041533 48,720 0.002076 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3 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普通股股东授 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傅卓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及傅卓婷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相关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 报备文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2024-11-05](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本行互动。 投资者可以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形式发送至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iticbank.com),本行将在会上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披露本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本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行拟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会议类型 本次会议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及经营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本行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代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本行互动。 2、投资者可以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iticbank.com),本行将在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citicban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 [2024-11-01](601998)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6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事项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3〕67 号),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45 号)。 本行于近日收到上交所通知,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情形(二),本行需要更换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申报的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上交所中止本行本次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的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本行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完成更换,尽快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 本行本次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行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交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