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4) [2024-12-04] (002923)润都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03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其中刘杰先生、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为全资子公司——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融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上述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全资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7)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 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04 日 [2024-12-04] (002923)润都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03 日上午 11: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 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其中华志军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 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与会监事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 2025 年度(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全资子公司——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融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上述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全资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04 日 [2024-12-04]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4 年 12 月 0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珠 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904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6-7630035。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苏军、叶洁云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邮箱:rd@rdpharma.cn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 邮政编码:519040 6、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0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3”,投票简称为“润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现持有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 都股份”)股份 股,占润都股份股本总额的 %。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 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以下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议案附后。 委托人签名(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并加盖法人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单位对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如下: 备注 [2024-11-14]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厄贝沙坦片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厄贝沙坦片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厄贝沙坦片 (以下简称“本品”) 剂型:片剂 申请内容:药学研究信息:增加75mg规格,新增规格产品使用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装。 规格:75mg 受理号:CYHB2301765 通知书编号:2024B05134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7271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7682024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如下补充申请事项: 增加75mg规格,核发药品批准文号,新增规格产品使用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装。变更后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有效期为18个月,说明书、包装标签做相应修订,其余按原批准内容执行。 2、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厄贝沙坦片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公司厄贝沙坦片(规格:0.15g)于2022年10月以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获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的获批上市标志着此产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2023年8月,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了厄贝沙坦片(规格:75mg)的药品补充申请,申请增加本品规格并获得受理;2024年11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增加75mg规格。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此次厄贝沙坦片新增规格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更大的满足了市场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该药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产品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2024-11-04]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硫酸羟氯喹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硫酸羟氯喹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硫酸羟氯喹(以下简称:“本品”)《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基本信息 原料药名称:硫酸羟氯喹 申请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受理号:CYHS2360123 登记号:Y20220000403 通知书编号:2024YS0112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2、其他相关信息 2023年02月,本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硫酸羟氯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3年11月收到CDE发出的补充研究通知,2024年03月本公司完成补充研究工作并递交资料,2024年11月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本品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品类,有利于提 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品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市场变化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04 日 [2024-10-29] (002923)润都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其中 LIAORAN 先生、刘杰先生、TANWEN 先生、王波先生、叶建木先 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叶洁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0)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10-29] (002923)润都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1: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 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其中华志军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10-29] (002923)润都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元 每股净资产: 3.4321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8% 营业总收入: 8.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18.05万元 [2024-09-14] (002923)润都股份: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氯沙坦钾原料药获得CEP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氯沙坦钾原料药获得 CEP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以下简称“EDQM”)签发的关于氯沙坦钾原料药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to Monograph of European Pharmacopoeia, 以下简称“CEP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LOSARTAN POTASSIUM/氯沙坦钾(原料药,下称“本品”) 证书编号:CEP 2024-123 - Rev 00 企业名称: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发证机构: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 2、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药品适应症:该药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药理作用与作用机制:氯沙坦钾是合成的、强效口服活性药物。结合试验和药理学生物检测证明它能与AT1受体选择性结合。体内外研究表明:氯沙坦及其具有药理活性的羧酸代谢产物(E-3174)可以阻断任何来源或任何途径合成的血管紧张素Ⅱ所产生的相应的生理作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02月28日,向EDQM提交了氯沙坦钾(原料药)的CEP申请,并于2024年09月10日获得CEP证书。 本品获得CEP证书,标志着欧洲规范市场和其他认可CEP证书的市场对该原料药工艺及质量的认可,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竞争优势。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情况易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9月14日 [2024-09-11] (002923)润都股份: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广东辖区 2024 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坚定信心携手共进 助力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2024 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活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周 四)15:30-16:30。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石深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苏军先生将在线就 2024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9 月 10 日 [2024-08-28] (002923)润都股份: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 剂型:片剂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与氢氯噻嗪12.5mg 受理号:CYHS2302988 证书编号:2024S01971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468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的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适用于单用奥美沙坦酯或氢氯噻嗪未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本品可单独使用或者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品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公司该产品质量、疗效与原研药品一致,是公司在沙坦领域产业链的重要布局,并为公司后续复方制剂的开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抗高血压系列产品种类,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抗高血压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产品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 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8月28日 [2024-08-27] (002923)润都股份: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瑞加诺生注射液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瑞加诺生注射液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瑞加诺生注射液临床试验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瑞加诺生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申请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YHL2400112 通知书编号:2024LP01897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6月13日受理的瑞加诺生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用于不能接受运动负荷试验患者的放射性核素心肌灌注显像的验证性临床试验。 2、其他相关信息 瑞加诺生注射液是公司在心脏负荷用药领域产业链的重要布局。2024年05月,本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瑞加诺生注射液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申请资料,并于2024年06月受理,2024年08月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药品 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重大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8月27日 [2024-08-24] (002923)润都股份: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闫红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闫红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事项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闫红娟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闫红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8月24日 [2024-08-13] (002923)润都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08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的 方式于 2024 年 08 月 02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 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2 人,通讯出席会议 1 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4-040)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08 月 13 日 [2024-08-13] (002923)润都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08 月 12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以书面方式于 2024 年 08 月 02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并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3 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公 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4-040)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13 日 [2024-08-13]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和新增质押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原质押起 解除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李希 是 9,461,872 9.38 2.83 2023 年 8 2024 年 8 华西证券股 月 9 日 月 8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461,872 9.38 2.83 - - -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控股股 占公司 是否 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名 一大股 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 (%) (%)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华西证 李 是 9,903,122 9.82 2.96 否 否 2024 年 2025 年 8 券股份 个人资金 希 8 月 9 日 月 9 日 有限公 需求 司 合 - 9,903,122 9.82 2.96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占未 东 持股数量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质押 名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有股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 量(股) 量(股) 份比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称 例(%) (%) 比例 量(股) (%) (股) (%) 李 100,865,992 30.12 80,080,135 80,521,385 79.83 24.04 80,521,385 100 0 0 希 陈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75,649,4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80,080,135 80,521,385 39.92 24.04 80,521,385 100 75,649,494 62.41 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00%;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0,521,385股,占本人所持 股份比例79.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04%。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李希先生将通 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 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13 日 [2024-08-13] (002923)润都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元 每股净资产: 3.43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8% 营业总收入: 5.9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80.15万元 [2024-08-09]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和新增质押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原质押起 解除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李希 是 9,461,872 9.38 2.83 2023 年 8 2024 年 8 华西证券股 月 9 日 月 6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461,872 9.38 2.83 - - -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控股股 占公司 是否 东 东或第 本 次 质 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名 一大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 (%) (%)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华西证 李 是 10,132,159 10.05 3.03 否 否 2024 年 2025 年 8 券股份 个人资金 希 8 月 7 日 月 7 日 有限公 需求 司 合 - 10,132,159 10.05 3.03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占未 东 持股数量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质押 名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有股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 量(股) 量(股) 份比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称 例(%) (%) 比例 量(股) (%) (股) (%) 李 100,865,992 30.12 79,409,848 80,080,135 79.39 23.91 80,080,135 100 0 0 希 陈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75,649,4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79,409,848 80,080,135 39.70 23.91 80,080,135 100 75,649,494 62.19 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461,872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9.3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3%;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0,080,135股,占 本人所持股份比例79.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91%。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李希 先生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补充协议。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09 日 [2024-08-07]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和新增质押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原质押起 解除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李希 是 9,461,871 9.38 2.83 2023 年 8 2024 年 8 华西证券股 月 9 日 月 2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461,871 9.38 2.83 - - -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控股股 占公司 是否 东 东或第 本 次 质 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名 一大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 (%) (%)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华西证 李 是 10,302,352 10.21 3.08 否 否 2024 年 2025 年 8 券股份 个人资金 希 8 月 5 日 月 5 日 有限公 需求 司 合 - 10,302,352 10.21 3.08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名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有股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股 称 (%) 量(股) 量(股) 份比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例(%) (%) 量(股) (%) (股) (%) 李 100,865,992 30.12 78,569,367 79,409,848 78.73 23.71 79,409,848 100 0 0 希 陈 75,649,4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78,569,367 79,409,848 39.36 23.71 79,409,848 100 75,649,4 61.84 计 94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923,744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18.7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5%;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9,409,848股,占 本人所持股份比例78.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71%。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李希 先生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补充协议。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07 日 [2024-08-06]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和新增质押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原质押起 解除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9,035,743 8.96 2.70 2023 年 8 李希 是 月 3 日 2024 年 7 华西证券股 411,385 0.41 0.12 2023 年 8 月 31 日 份有限公司 月 9 日 合计 - 9,447,128 9.37 2.82 - - -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控股股 占公司 是否 东 东或第 本 次 质 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名 一大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 (%) (%)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华西证 李 是 10,478,360 10.39 3.13 否 否 2024年8 2025 年 8 券股份 个人资金 希 月 1 日 月 1 日 有限公 需求 司 合 - 10,478,360 10.39 3.13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名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有股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股 称 (%) 量(股) 量(股) 份比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例(%) (%) 量(股) (%) (股) (%) 李 100,865,992 30.12 77,538,135 78,569,367 77.89 23.46 78,569,367 100 0 0 希 陈 75,649,4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77,538,135 78,569,367 38.95 23.46 78,569,367 100 75,649,4 61.42 计 94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385,615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28.1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48%;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8,569,367股,占 本人所持股份比例77.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46%。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李希 先生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补充协议。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06 日 [2024-08-06] (002923)润都股份: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阿沙坦钾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阿沙坦钾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美阿沙坦钾(以下简称:“本品”)《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基本信息 原料药名称:美阿沙坦钾 申请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受理号:CYHS2260649 登记号:Y20220000492 通知书编号:2024YS00786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包装标签照所附执行。 2、其他相关信息 2022年10月,本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美阿沙坦钾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3年11月收到CDE发出的补充研究通知,2024年03月本公司完成补充研究工作并递交资料,2024年08月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品是公司在沙坦领域产业链的重要布局,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抗高血压系列产品种类,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抗高血压领域的 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品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市场变化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8月06日 [2024-08-03]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和新增质押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原质押起 解除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李希 是 9,446,457 9.37 2.82 2023 年 8 2024 年 7 华西证券股 月 3 日 月 29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446,457 9.37 2.82 - - -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控股股 占公司 是否 东 东或第 本 次 质 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名 一大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 (%) (%)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华西证 李 是 10,574,713 10.48 3.16 否 否 2024年7 2025 年 7 券股份 个人资金 希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有限公 需求 司 合 - 10,574,713 10.48 3.16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名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有股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股 称 (%) 量(股) 量(股) 份比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例(%) (%) 量(股) (%) (股) (%) 李 100,865,992 30.12 76,409,879 77,538,135 76.87 23.15 77,538,135 100 0 0 希 陈 75,649,4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76,409,879 77,538,135 38.44 23.15 77,538,135 100 75,649,4 60.91 计 94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7,832,743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37.5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30%;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7,538,135股, 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76.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5%。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李 希先生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补充协议。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01 日 [2024-08-01]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和新增质押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原质押起 解除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李希 是 9,446,457 9.37 2.82 2023 年 8 2024 年 7 华西证券股 月 3 日 月 29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446,457 9.37 2.82 - - -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控股股 占公司 是否 东 东或第 本 次 质 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名 一大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 (%) (%) 售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华西证 李 是 10,574,713 10.48 3.16 否 否 2024年7 2025 年 7 券股份 个人资金 希 月 30 日 月 30 日 有限公 需求 司 合 - 10,574,713 10.48 3.16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名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有股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股 称 (%) 量(股) 量(股) 份比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例(%) (%) 量(股) (%) (股) (%) 李 100,865,992 30.12 76,409,879 77,538,135 76.87 23.15 77,538,135 100 0 0 希 陈 75,649,4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76,409,879 77,538,135 38.44 23.15 77,538,135 100 75,649,4 60.91 计 94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7,832,743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37.5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30%;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7,538,135股, 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76.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5%。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李 希先生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补充协议。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8 月 01 日 [2024-07-31]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和新增质押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原质押起 解除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李希 是 7,187,400 7.13 2.15 2023 年 8 2024 年 7 华西证券股 月 3 日 月 25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7,187,400 7.13 2.15 - - -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占公司 是否 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名 第一大股 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一 (股) (%) (%)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华 西 证 李 是 8,000,000 7.93 2.39 否 否 2024年7 2025 年 7 券 股 份 个人资金 希 月 26 日 月 26 日 有 限 公 需求 司 合 - 8,000,000 7.93 2.39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名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有股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股 称 (%) 量(股) 量(股) 份比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例(%) (%) 量(股) (%) (股) (%) 李 100,865,992 30.12 75,597,279 76,409,897 75.75 22.82 76,409,897 100 0 0 希 陈 75,649,4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75,597,279 76,409,897 37.88 22.82 76,409,897 100 75,649,4 60.36 计 94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7,279,200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46.8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2%;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6,409,897股, 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75.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82%。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李 希先生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补充协议。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31 日 [2024-07-26]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和新增质押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李希 是 7,187,400 7.13 2.15 2023 年 8 2024 年 7 华西证券股 月 3 日 月 23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7,187,400 7.13 2.15 - - -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占公司 是否 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名 第一大股 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一 (股) (%) (%)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华 西 证 李 是 7,856,342 7.79 2.35 否 否 2024年7 2025 年 7 券 股 份 个人资金 希 月 24 日 月 24 日 有 限 公 需求 司 合 - 7,856,342 7.79 2.35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占其所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持有股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占未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总股本 限售和冻 占已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股份 名 (股) 例(%) 量(股) 量(股) 份比例 比例(%) 股份比例 称 (%) 结、标记数 (%) 冻结数量 比例 量(股) (股) (%) 李 100,865,992 30.12 74,928,337 75,597,279 74.95 22.57 75,597,279 100 0 0 希 陈 75,649,4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74,928,337 75,597,279 37.47 22.57 75,597,279 100 75,649,4 59.98 计 94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4,466,600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54.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26%;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5,597,279股, 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74.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57%。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李 希先生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补充协议。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25 日 [2024-07-18]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8,810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21,16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46,77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67%。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01月0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武汉公司”)因购买座落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研发中心中试区C3栋不动产并以其为抵押物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1,65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二、借款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7HT202328866701),为润都武汉公司1,650万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借款人: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担保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主合同向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等;招商银行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8,81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9.24%;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46,77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6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四、备查文件 1.《不可撤销担保书》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18 日 [2024-07-13]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质押展期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补充质押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占公司 是否 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补充质 原质押到 展期后质 质押用 名 第一大股 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押起始 期日 押到期日 质权人 途 称 东及其一 (%) (%) 售股 押 日 致行动人 8,989,000 8.91 2.68 否 2023 年 7 2024 年 7 2025 年 6 月 11 日 月 11 日 月 30 日 李 是 400,000 0.40 0.12 否 是 2024 年 1 2024 年 7 2025 年 6 华西证券股 质押展 希 月 24 日 月 11 日 月 30 日 份有限公司 期 3,000,000 2.97 0.90 是 2024 年 2 2024 年 7 2025 年 6 月 6 日 月 11 日 月 30 日 合 - 12,389,000 12.28 3.70 - - - - - - - 计 (二)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占公 是否 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司总 是否 为补 质押用 名 第一大股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 为限 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途 称 东及其一 (股) (%)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 李 是 885,337 0.88 0.26 否 是 2024 年 7 月 1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华西证券股 补充质 希 份有限公司 押 合 - 885,337 0.88 0.26 - -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占其所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持有股 占公司 名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份比例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 称 量(股) 量(股) (%) 比例(%) 限售和冻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质押股 结、标记数 比例 数量(股) 份比例 量(股) (%) (%) 李 100,865,992 30.12 74,043,000 74,928,337 74.29 22.37 74,928,337 100 0 0 希 陈 新 100,865,992 30.12 0 0 0 0 0 0 75,649,494 75.00 民 合 201,731,984 60.24 74,043,000 74,928,337 37.14 22.37 74,928,337 100 75,649,494 59.66 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31,984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1,654,000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61.1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41%;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4,928,337股, 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74.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37%。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将 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 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质押置换及质押展期、自有资金 等。 3、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希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 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希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13 日 [2024-07-09]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伏立康唑原料药获得CEP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伏立康唑原料药获得 CEP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以下简称“EDQM”)签发的关于伏立康唑原料药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to Monograph of European Pharmacopoeia,以 下简称“CEP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VORICONAZOLE/伏立康唑(原料药,下称“本品”) 证书编号:CEP 2023-030 - Rev 00 企业名称: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发证机构: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 2、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品是由美国辉瑞研发的一种广谱三唑类抗真菌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中由细胞色素P450介导的14α-甾醇去甲基化,从而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体外试验表明伏立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临床试验表明,伏立康唑对念珠菌属具有抗菌作用,对曲霉属真菌有杀菌作用。此外,伏立康唑在体外对其他致病性真菌也有杀菌作用,包括对现有抗真菌药敏感性较低的菌属。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品于2005年11月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批件》(化学药品原分类第3.1类);并于2024年02月取得伏立康唑干混悬剂《药品注册证书》(化学药品4类)。 本品获得CEP证书,标志着欧洲规范市场和其他认可CEP证书的市场对该原料药工艺及质量的认可,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竞争优势。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情况易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09 日 [2024-07-02] (002923)润都股份:关于缬沙坦氢氯噻嗪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缬沙坦氢氯噻嗪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基本信息药品名称:缬沙坦氢氯噻嗪片 剂型:片剂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规格:每片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受理号:CYHS2300141 证书编号:2024S01351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415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 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2、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缬沙坦氢氯噻嗪片(下称“本品”)由Novartis(诺华)研发,为缬沙坦和氢 氯噻嗪的复方固体制剂,于1998年03月在美国上市。本品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 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品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在国内市场销售 该药品的资格,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品取得化学药品4类《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公司该产品 质量、疗效与原研药品一致,医疗机构可以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有利于 扩大产品的市场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产品未来市场销售情 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02 日 [2024-05-27] (002923)润都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4 年 0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0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4,893,2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66,978,657.2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负责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事宜。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2、自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4,893,28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00 李希 2 02*****809 陈新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0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0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苏军、闫红娟 咨询电话:0756-7630378 传真电话:0756-7630035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25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