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27) [2024-11-27]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1-017)。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审议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53,911,6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76,955,84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2、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 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14.49-0.5=13.99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4-11-27]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53,911,6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76,955,84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4.49 元/股调整为 13.9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53,911,6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76,955,84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7.61 元/股调整为27.11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2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78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邹支农、董事欧洋为本 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近亲属,因此以上两位董事系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以上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4-11-27]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拟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预留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预留授予日拟定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8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66.7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7.11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4-11-15] (300394)天孚通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苏 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 60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64,193,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959%。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10,844,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3,348,99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9.6313%。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60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3,479,0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总股份的 9.65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9,390,311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820%;反对 4,599,87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1%;弃权 203,16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675,983 股,占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1.0188%;反对4,599,873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6013%;弃权 203,16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37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蒋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2024-10-23]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 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024-10-23]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8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决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是 2024 年 11 月 15 日 (星期五)下午 14:30,地点是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 票的时间是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审计委员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024-10-23]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 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邮编:215129 联系人:陈凯荣 蒋莉莉 电话: 0512-66905892 传真: 0512-66256801 电子邮箱:zhengquan@tfcsz.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4” 2、投票简称:“天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苏州天孚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 议案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4-10-23] (300394)天孚通信: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642元 每股净资产: 6.9868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9% 营业总收入: 23.9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76亿元 [2024-10-10] (300394)天孚通信: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553,911,6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276,955,84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 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自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符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3,911,68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5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7*****113 朱国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0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2024-09-13]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46.67%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46.67%股权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概述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233,592,093.41元收购邹支农持有的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之星”)46.6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天孚之星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股权收购进展情况 近日,天孚之星已完成了上述股权收购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苏州高新区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7HM1BY63 名称: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欧洋 注册资本:50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3月8日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案文件 1、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2024-08-30] (300394)天孚通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苏 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 79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84,307,2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03%。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9,383,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924,18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6.3050%。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79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982,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总股份的 6.315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82,426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3%;反对 183,5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7%;弃权 41,34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0%。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57,921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3573 % ;反对183,5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5%;弃权 41,34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1182%。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为210,714,328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蒋成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2024-08-23] (300394)天孚通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 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 状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553,911,6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5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276,955,84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本次 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进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帮助有购房需求的员工减轻购房负担,实现员工安居乐业。为保障借款流程申请与审批程序的合规性,特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本办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 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审计委员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2024-08-23] (300394)天孚通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 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的影 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2024-08-23] (300394)天孚通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1824元 每股净资产: 6.3245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3% 营业总收入: 15.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54亿元 [2024-08-15]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未来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收购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持有的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46.6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联董事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决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是 2024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 下午 14:30,地点是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的时间是 2024 年 8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战略委员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2024-08-15]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现场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2024-08-15]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 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46.67%股权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及文件。 (2)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邮编:215129 联系人:陈凯荣 蒋莉莉 电话: 0512-66905892 传真: 0512-66256801 电子邮箱:zhengquan@tfcsz.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4” 2、投票简称:“天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苏州天孚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收购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46.67% √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4-08-15]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2024 年 5 月,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归属的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 764,424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023、2024-024)。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 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7)。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 394,886,777 股变更为 553,911,681 股,注册资本由 394,886,777 元变更为 553,911,681 元,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4-037、2024-043)。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040、2024-043)。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章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并取得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764477744 名称: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法定代表人:邹支农 注册资本:55391.168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07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2024-07-26] (300394)天孚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苏 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 48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87,236,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561%。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60,080,6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156,3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4.9026%。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4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198,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79,278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9%;反对 43,88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 13,76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40,44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881 % ;反对43,88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3%;弃权 13,76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5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192,038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 32,42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 12,46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153,205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350 % ;反对32,42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192%;弃权 12,46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4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杨书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2024-07-17] (300394)天孚通信: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63,012.33 万元–67,732.36 万元 公司股东的 盈利:23,600.12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67.00% - 187.00% 扣除非经常 盈利:61,712.33 万元–66,432.36 万元 性损益后的 盈利:22,558.92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73.56% - 194.48% 注:表格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预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这主要得益于因人工智能AI技术的发展和算力需求的增加,全球数据中心建设带动对高速光器件产品需求的持续稳定增长,带动公司有源和无源产品线营收增长。 2、本报告期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4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2024-07-10]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9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调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变更前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光电通信产品、陶瓷套管等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拟变更后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各类型光器件、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及相关设备、模治具、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4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决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是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 下午 14:30,地点是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的时间是 2024 年 7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2024-07-10]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 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定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1)上述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及文件。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及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及文件。 (2)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邮编:215129 联系人:陈凯荣 蒋莉莉 电话: 0512-66905892 传真: 0512-66256801 电子邮箱:zhengquan@tfcsz.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4” 2、投票简称:“天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苏州天孚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024-06-20]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 2024-038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之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100 万元, 公司仍持有天孚之星53.33%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 二、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 天孚之星已完成相关增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颁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7HM1BY63 名称: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欧洋 注册资本: 50,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2年3月8日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 元器件制造(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 备案文件 1、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2024-06-14]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邹支农先生拟共同对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之星”)增资合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8,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孚之星 注册资本将由 35,100 万元增加至 50,1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天孚之星 53.33%股权保持 不变。 关联董事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95,651,20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以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1.29 元/股调整为 14.49 元/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剩余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3,200 股调整为 60,48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2024-035)。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95,651,20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以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39.66 元/股 调整为 27.61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250.30 万股调整为 350.42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 由 47.70 万股调整为 66.78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2024-0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2024 年 5 月,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归属的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 764,424 股。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办理 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由 394,886,777 股变更为 553,911,681 股,注册资本由 394,886,777 元变更为 553,911,681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2024-06-14] (300394)天孚通信: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现场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2024-06-14]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4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2024 年 5 月,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归属的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 764,424 股。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 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由 394,886,777 股变更为 553,911,681 股,注册资本由 394,886,777 元变更为 553,911,681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4,886,777 元。 553,911,68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94,886,777 股。 553,911,681 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本事项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2024-06-14]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4 年6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7)。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审议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发布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95,651,20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以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3,200*(1+0.4)=60,480 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29-1)/(1+0.4)=14.49 元/股(尾数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2024-06-14]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4 年6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9)。 3、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80)。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拟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发布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95,651,20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以总股本 395,651,201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58,260,48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50.30*(1+0.4)=350.42 万股。 (2)调整后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7.70*(1+0.4)=66.78 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39.66-1)/(1+0.4)=27.61 元/股(尾数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2024-06-14]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4 年6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扩大控股子公司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之星”)的海外投资规模,公司与邹支农先生拟对天孚之星进行同比例增资,拟将天孚之星注册资本由 35,1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50,1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前后天孚之星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天孚之星53.33%股权。 2、鉴于邹支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长,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同 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邹支农,中国国籍,身份证号:2201021968********,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2、邹支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长,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 3、邹支农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5,1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增资方式:自有资金出资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0,763,582.99 351,207,849.95 负债总额 0 53,696.29 净资产 350,763,582.99 351,154,153.66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392,291.97 214,785.15 净利润 -392,291.97 161,088.86 注:天孚之星于 2022 年 3 月设立,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8、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 本次增 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 股 比 资金额 持 股 比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例(%) 例(%) 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 18,720 53.33% 8,000 26,720 53.33% 份有限公司 2 邹支农 16,380 46.67% 7,000 23,380 46.67% 合计 35,100 100.00% 15,000 50,100 100.00% 注:具体变动情况以最后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9、天孚之星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0、天孚之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经交易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相关投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邹支农先生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签订正式的增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金额:公司向天孚之星增资 8,000 万元人民币;邹支农先生向天孚之星增资 7,000 万元人民币;共计增资 15,000 万元人民币。 2、增资方式:双方均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 3、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且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同业竞争和土地租赁等事宜,亦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为进一步扩大控股子公司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的海外投资规模,继续深耕新领域、新业务、新技术、新市场的开发,增强海外市场的开拓,服务好海外市场客户,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额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孚之星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邹支农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扩大苏州天孚之星科技有限公司的海外投资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 4、经公司与邹支农先生签署的《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2024-06-06] (300394)天孚通信: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董事王志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弘先生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4,800股(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0%。 2024年5月30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王志弘先生在上述年度权益分派前减持了300股,故根据相关规则,在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后,王志弘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由244,800股调整为342,600股(包含年度权益分派前已减持的300股)。 近日,公司收到王志弘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王志弘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309,673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 0.05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弘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实 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天孚通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份来源 (元/股) (股) 信总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24-6-5 90.3938 309,373 0.0559%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 王志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集中竞价 2024-5-20 142.9100 300 0.0001% 持有的公司股份与股权 合计 309,673 0.0559% 激励授予的股份以及因 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天孚通信总 占天孚通信总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79,490 0.2480% 1,061,493 0.1916% 王志弘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4,873 0.0620% 33,029 0.0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34,617 0.1860% 1,028,464 0.1857% 注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5月 22日上市流通,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394,886,777股变更为553,911,681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 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注2: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上表中计算股份占 总股本的比例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 1、王志弘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王志弘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王志弘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王志弘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因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王志弘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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